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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日,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自6月该中心推出公积金“商转公”业务以来,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,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,目前,该中心已与在哈16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,其中,中行、农行等9家银行可直接办理顺位抵押“商转公”业务。
为有效缓解贷款职工还款压力,减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,哈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了“先还后贷”“顺位抵押”两种申请“商转公”贷款办理方式,为符合条件职工进行办理。
据悉,“商转公”顺位抵押是指在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,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,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,无需自行结清商贷,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,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贷贷款账户用于结清商贷,将商贷转换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。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对于借款申请人在中国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建设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交通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兴业银行、民生银行、中信银行等9家受托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,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,无需自筹资金,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申请“商转公”贷款并由同一银行承办。
此外,对于借款申请人在哈尔滨银行、浦发银行、广发银行、华夏银行、平安银行等5家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,可由招商银行承办;在邮储银行、龙江银行等2家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,可由中国银行承办。
龙头新闻·生活报记者:仲亮